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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杯”摄影大赛征稿启示
信息来源: 房山区史家营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3-05-2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彰显房山区史家营乡转型发展成果,多角度、全方位地反映史家营乡自然美、人文美、产业美、精神美的环境面貌和风土人情,吸引广大市民和各界朋友更多地关注史家营、了解史家营、走进史家营,用镜头挖掘美、探寻美、聚焦美,新华通讯社北京分社、房山区委宣传部、房山区旅游委、房山区广播电视中心、房山区新闻中心、房山区信息中心、房山区文联、房山区摄影家协会、房山区史家营乡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百花杯”摄影大赛。




一、大赛主题




“百花杯”摄影大赛将采用人文与风景为主题的形式,重点反映史家营乡辖区内环境建设、新农村建设、和谐乡村建设以及圣莲山、百花山和瑞云寺旅游景区的文化内涵、自然风光等。




   二、大赛时间




   2013年6月10日开始,截稿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




   三、参赛规则




   (一)参赛人员为新华通讯社北京分社所有签约摄影师、社会各界专业和非专业摄影爱好者。


(二)参赛作品组照(限5幅)、单幅、黑白、彩色均可,请制作10寸样片并附电子版原始照片(3兆以上),注明房山区“百花杯”参赛作品、标题、作者姓名(一幅作品只能署一个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拍摄时间。


(三)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2013年6月10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在史家营乡地域内拍摄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四)所有参赛作品除可以正常发稿外,还将选出部分精品在新华网北京频道上集中展示,并将举办优秀作品展和出版《“百花杯”摄影大赛》画册。


(五)参赛作品必须真实,不接受电脑技术制作的虚假照片。


(六)本次大赛聘请相关摄影专家和史家营乡等相关人士组成大赛评选委员会。


(七)本次大赛不收费、不退稿。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享有使用权并不另支付稿酬。


(八)参赛作品必须原创,如发现入选作品非原创,存在拷贝抄袭他人作品的,经查实后,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获奖资格,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九)作者交寄参赛作品,主办方即视为参赛者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6名(奖金各3000元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9名(奖金各1000元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若干(奖金各200元及获奖证书)




   五、相关事项


(一)乘车路线:天桥(或六里桥)乘830路至房山汽车站换乘房21路至史家营乡境内。


或乘839路公交车(刘家窑——房山汽车站),换乘21路公交车到史家营乡境内。


或乘616公交车(北京西站南广场——良乡),良乡下车,换乘26、37、38等多路公交车到房山汽车站换乘21路公交车到史家营乡境内。


(二)自驾车:G4(京港澳)高速大件路出口出—大件路—河北镇方向—坨里—东庄子108国道复线—贾峪口—史家营;也可自六里桥上G4(京港澳)高速从良乡机场出口下,经良坨路往河北镇方向即可到达史家营乡境内。


邮寄或报送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乡人民政府宣传部。


邮政编码:102461


电子邮箱:shijiaying12@163.com


联 系 人:张秀娟 史晓娇


联系电话:60397721 138117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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